各教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18届毕业实习后期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绩评定
学生实习综合成绩应按《毕业实习考核表》要求评定。带队(指导)教师召集学生召开实习小组会议,布置考核工作,督促学生做好实习工作总结。带队(指导)教师务必严格把关,严肃认真,成绩应成正态分布,应具一定的说服力。
二、评优推荐
根据《长江师范学院优秀实习生和优秀实习带队(指导)教师评选办法(长师院办【2016】11号)》文件考评推荐。
(一)评选师范类优秀实习生。实习学校推荐及学生本人申请,经学校审核,按实习生总人数15%的比例推荐优秀实习生,并填写《长江师范学院优秀实习生推荐汇总表》(附件1)及《长江师范学院优秀实习生推荐、评审表》(附件2)。
(二)评选师范类优秀实习带队(指导)教师。实习学校推荐及带队(指导)教师本人申请,实习学校审核,按实习生总人数20%的比例推荐优秀实习带队(指导)老师,并填写《长江师范学院优秀实习带队(指导)教师汇总表》(附件3)及《长江师范学院优秀实习带队(指导)教师申请、评审表》(附件4)。
(三)评优工作必须实事求是,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三、实习总结
各教学院在实习工作结束后,以实习带队(指导)教师实习工作总结汇报为基础,分专业对2018届毕业实习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实习总结报告,包括实习安排、过程管理、基地情况、学生收获、质量监控、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意见等。
四、实习材料归档
(一)集中实习的带队(指导)教师将《教育实习带队教师工作记录》、《长江师范学院实习单位综合意见反馈表》、《长江师范学院优秀实习生推荐汇总表》、《优秀实习生推荐、评审表》、《长江师范学院优秀实习带队(指导)教师汇总表》、《优秀实习带队(指导)教师申请、评审表》及基地实习总结的纸质稿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二)各教学院在实习结束后收取师范专业学生的《毕业实习日志》、《教育实习考核表》、《班主任工作试作计划书》、《教育实习教案》、《毕业实习试教教案》、《基础教育调查报告》,非师范专业学生的《毕业实习日》、《毕业实习考核表》检查并存档。
五、完成时间
(一)实习总结。于2018年3月15日前将学院实习总结报告的纸质版由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档发至邮箱614116643@qq.com。
(二)带队(指导)教师上交材料。于2018年3月15日前完成。
(三)实习成绩的评定和系统录入。与课程成绩登录同步。
(四)费用报销及材料归档。各学院于2018年3月1-15日完成实习费用报销,并于2018年3月18日前完成实习材料归档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长江师范学院优秀(顶岗支教)实习学生登记表
2.长江师范学院优秀实习生推荐、评审表
3.长江师范学院优秀实习带队(指导)教师汇总表
4.长江师范学院优秀实习带队(指导)教师申请、评审表
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