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工作职责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22-12-16浏览次数:3135

 

教务处作为学校教学管理的综合职能部门,围绕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承担着全校本科教学计划研制、运行管理、质量保障的基本职责;围绕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目标定位,积极推进专业结构转型、人才培养模式转变、人才培养目标转向;秉承“创新为魂、能力为要、应用为本、服务为重”的办学理念,大力推进教学基本建设、深入开展教育教学改革、严格规范教学管理,推动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

 

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工作职责


1. 研究并提出学校本科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专业设置及调整意见。

2. 组织各院部制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建设规划,专业培养计划和教学计划、课程建设计划和教学大纲以及其它教学文件。

3. 制定并完善本科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推进教学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现代化,完善教学质量保证监控体系,开展教学质量的检查、监督和评估工作。倡导全校教师建设优良学风、教风,会同学生主管处室抓好全体学生的学风建设。

4. 制定并实施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和建设计划、目标、措施,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全校各级各类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成果评选和经验交流;组织遴选和推荐教学指导委员会人选。

5. 优化教学资源配置,提高办学效益。配合人事处做好各院部的教学定编、定岗和师资引进培养工作;制定教学经费年度预算及分配草案,与财务处、审计处,共同指导学院执行教学经费年度预算和决算的报告审核制度;与有关职能部门共同规划和建设教学基本设施。

6. 制定学校年度本科教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7. 负责本科教学教务管理、本科生学籍管理,毕业资格审核、学士学位授予资格预审工作。

8. 组织制定实验室发展规划,加强校内外实验、实习、实践基地建设,加强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抓好大学生各级各类竞赛活动。

9. 配合招生就业处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熊正贤:教务处处长,中共党员,教授。

办公室致远楼222 电话:72792288 内线:82288



处长岗位职责

 

1.在主管校长领导下,全面主持教务处工作;

2.负责教务处的人事安排和各种教学经费的审批;

3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胡俊飞:教务处副处长,教授。

办公室致远219 电话:72792255 内线:82255

副处长岗位职责

 

1.在处长的领导下,负责教学基本建设和改革工作,按照分工协作的原则,协助处长开展工作,并做好分管的工作;

2.分管教研教改科、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刘  筱:教务处副处长,教授

办公室致远221 电话:72792287 内线:82287


副处长岗位职责

 

1.在处长的领导下,负责实践教学与实验室管理、考试管理工作,按照分工协作的原则,协助处长开展工作,并做好分管的工作;

2分管实践教学与实验室建设管理科、考试管理中心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徐宏凯:教务处副处长(挂职)

  办公室致远楼318 




  

副处长岗位职责

 

1.在处长的领导下,负责教学信息化建设、学籍管理和教学运行工作,按照分工协作的原则,协助处长开展工作,并做好分管的工作;

2. 分管教学信息办、教学运行科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谭星:教务处副处长

  办公室致远楼220 




  

副处长岗位职责

 

1.在处长的领导下,负责创新创业、科创实验班建设工作,按照分工协作的原则,协助处长开展工作,并做好分管的工作;

2. 分管创新创业教育科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