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关于全面推进课程学习评价方式改革实施方案(长师院教〔2020〕43号)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21-01-04浏览次数:895


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文件


(长师院教〔2020〕43号)



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全面推进课程学习评价方式改革实施方案


  

学业考核评价作为一种价值判断活动,是对学习者学习活动及其成果的现实价值和潜在价值作出判断的过程。考核评价具有重要的导向功能和激励作用。学业评价和课程教学的主要目的是一致的,都是帮助学生达到一系列既定的学习目标,可以说学业评价是教学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通过学习评价方式改革,推动学校的教学改革,提升培养效果与培养目标的达成度,使培养的人才适应社会需求,在总结过去评价方式改革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课程学习评价方式改革的意义

课程学习评价方式改革,是为了贯彻落实新时代高教40条和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也是为了全面推进“通识引领,专业成长,实践成才”教学理念的落实,是课程改革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以学习评价方式的改革助推教学范式改革,促进教师教学内容与方式方法的改革和学生学习方式的改变。通过课程学习评价方式改革使教学工作的重点落实在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提高上来,培养“就业有实力、创业有能力、发展有潜力”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减轻学生的心理负担,使学生感觉到考试不是目的,学习不是为了考试,在学习中感到乐趣,有成就感。

二、课程学习评价方式改革的基本原则

改革应做到知识和技能的并重、理论和实践的结合、继承和创新的并举。考核内容注重知识向知识、能力和素质并重,突出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方式多元化,突出学生个性发展;成绩评定要形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着眼于科学全面地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推动学生自主学习。

 三、课程学习评价方式改革的基本目标

课程学习评价方式改革要以2019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托,通过强化形成性考核,增强考核的自主性、过程性、应用性和探究性,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教风学风考风的根本性转变;促进学生的分析问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实践应用能力的提高和个性发展,培养创新意识,进而建立起一套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和各专业特点的课程学习评价体系。

四、课程学习评价方式改革的基本举措

1.推动考核内容改革,提升培养目标的达成度。

课程考核要与课程的地位、性质和要求相一致,以提升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度为考核目标。考试内容要宽泛,要考虑到知识和技能的并重、理论和实践的结合、继承和创新的并举。不同课程类型考核侧重点不同,通识教育类课程应注重跨学科的交叉与渗透,重点考核学生人文、社会与自然科学等综合素质和沟通交流、思考批判、逻辑推理及核心价值观识别等综合能力。基础类课程重点考核学生对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的系统掌握和应用,以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专业类课程考核要与行业标准对接,考核内容要与专业认证要求一致,以提升学生专业核心知识和核心能力为目标,强化创新思维和创新精神的考核。实践课程考核取决于实践过程和实践结果,采取实践报告与实践过程的真实水平相结合、实践过程与实践关联设备的操作熟悉程度相结合,主要提升学生动手能力、创新能力。

2.强化学习过程评价,形成以学生为中心的评价机制

考核要对学生的学习过程和效果进行全方位考查,在制定课程考核方案时要全面考虑,多渠道进行,多种方式并举,要根据课程性质,精确选定过程考核项目,过程考核项目一般分成三类:一类是课堂规范项目,如课前预习、课后作业、课堂互动、考勤等等;二类是基础知识强化项目,如课堂小测试、单元测试、中期测试等等;三类是基础知识应用项目,如阶段性综合作业、针对性小论文、调研报告、案例分析、小制作、小作品、密切关联的实践活动等等。同一门课程过程考核中三类必备,每一类致少要12项。其占比为135%,二类30%,三类35%

3.利用大数据高科技手段,推进终结性评价方式多元化,突出学生个性发展

建立以“能力考核”为中心的多元化评价方式,命题形式要打破传统命题观念,不受现有规范限制,运用大数据技术实现学习评价,推动学生学习方式的改变,实现学生个性化发展。具体评价方式可选择教考分离、闭卷考试、开卷考试、口试、成果性考试(综合文献调研报告、设计项目训练、作品展示、课程论文等)、操作合作考试、案例设计、计算机及网上考试等,也可以将几种考试方式结合起来。部分课程可实行线上、线下、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多种考核形式并举。

4.推进成绩评定多元化,促进学生主动学习

增加平时成绩占比,课程学习总成绩由平时成绩、中期考试成绩、期末考试成绩构成,合理设置课程学期成绩的构成比例。形成性考核成绩占比30-70%,终结性考核成绩占比70-30%,具体比例根据课程性质和形成性考核项目确定。

打破由教师一个人评定成绩的传统方法,试行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小组打分、教师评定、校外与校内评定、课内课外评定等相结合的多元化成绩评定方法;部分课程可实行成绩认定。认定流程: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由负责认定项目的二级学院申报,教务处组织专家审核,学生本人申请。

实行课程成绩认定范围为:凡考核目标高于学校课程教学目标的国家教育考试、主管部门的水平测试、行业的认证测试的结果以及水平高于我校的其它高校课程成绩(自然科学和技术技能等技术类专业和课程范围内)可以认定为本校对应课程成绩或部分成绩。凡获得创新成果(包括参加市级以上各种竞赛获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作品,进行科技推广并产生经济效益,取得创造发明专利等),或学生以注册公司、组建工作室等进行创业实践,并正常运营,提交创业实践报告的团队核心成员,以及参与课题研究、开展创新实验、参与众创空间等,可替代人才培养方案中相关联的专业课程或创新创业实践的课程成绩或部分成绩,成绩由专家根据成果给定,不能重复认定,理论与实践不能交叉认定。

五、课程学习评价方式改革的保障

学校对实施课程学习评价方式改革的课程实行学校和各教学院(部)两级管理。各教学院(部)推动本院专业课、实践课学习评价方式改革。学校在全面推进课程学习评价方式改革的同时着重推进基础课程、通识课程的学习评价方式改革。

1.大力支持题库的建设

提倡和支持以各种方式进行题库建设,尽量实行教考分离。学校支持完成基础课程题库建设,学院支持完成专业课程题库建设。

2.支持网络考试平台构建

进一步完善自动化考试平台,老师在进行学习评价方式改革时尽量与该自动化考试系统接轨,降低学习评价方式改革所带来的工作强度。

3.充分利用大数据条件下成熟的现代教学技术手段

充分利用雨课堂、微课堂、学习通等相关平台和资源,为学生的个性化学习提供条件,也为过程考核提供依据,为老师推动过程考核减少工作量。

4.教务管理系统支持

以新教务系统为依托,把过程考核信息全程记录于系统中,给定各项目占比,系统自动计算出平时成绩;终结成绩导入后,自动完成课程成绩的计算。


 

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0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