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21-01-12浏览次数:1090

各教学院(部):

寒假将至,为切实做好本学期期末及寒假期间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实验环境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重庆市教委《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渝教安函〔20211号)精神要求,在本学期放假前组织开展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教学院(部)应高度重视寒假期间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对实验室的安全防范意识。教学实验室突发重大事件、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第一时间向学校安全管理处和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公室报告,确保寒假、春节期间实验室安全。

2.各教学院(部)应根据各自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特点,放假前组织人员对本部门的各类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做好涉校涉生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加强各实验室的防盗、防火、防水、防电、防泄漏等设施检查,特别要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品等危险品的检查。确保实验室内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到位,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不得遮挡、堵塞或挪作他用,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查隐患、堵漏洞,防止失窃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不留盲区,防止一切有害事故的发生。

3. 相关学院还要做好药品、试剂等耗材的盘点,尤其是易制毒、易制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和废弃物的存储和处置工作,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学校相关部门,并积极整改。

4. 放假期间暂不用的仪器设备及试剂等必须归类规范存放;不能断电的设备在假期要有专人管理;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应做好常规性维护和保养工作。假期中不使用的实验室应切断水源、电源、气源等,并关好门窗;涉及易燃、易爆、剧毒、放射等危险化学品和病原微生物的实验室要妥善保管,确保实验室安全。

5. 各教学院(部)应安排好期末和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值班,严格执行各实验室严格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等各项安全防范工作。要求值班人员到岗值班,对实验室安全进行巡查并做好记录。假期确有工作任务的实验室,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必须履行严格的实验室准入程序;不得将实验室交由学生自己管理,不得从事营利性以及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活动。

特此通知

  

教务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公室

                                  202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