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为推进学校向教学应用型大学转型,推动校园文化建设,营造文化育人氛围,提高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激发学生热爱化学的积极性,加快教学团学一体化,经研究决定,由教务处主办,学生发展与服务工作处、校团委协办,化学化工学院承办长江师范学院第十届化学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第十届化学竞赛组织委员会,负责竞赛的领导和实施,审定竞赛的内容、实施细则和奖励办法,协调竞赛各方面的关系。
主任:向小川
副主任:李柳柏王东辉谢艳徐建华汤鹏主
组织委员会下设竞赛办公室,由徐建华任主任,庞向东、石文兵、黄辉胜、王涛任副主任,由教务处实践科负责竞赛协调、沟通工作。办公室设在化学化工学院,由张婷负责竞赛的具体组织工作和日常事务。
竞赛办公室下设考务组、宣传组和保障组。考务组由张福兰任组长,何树华、高枫、张婷、杨敏、李月涵为组员,负责竞赛的命题、阅卷和成绩评定、考试安排等工作;宣传组由赵艳杰任组长,负责竞赛的组织、宣传等工作;保障组由时建伟任组长,甘湘庆、朱乾华为成员,负责竞赛所需的实验药品、器材的保障工作。
二、参赛对象及方式
本次赛事分专业组和非专业组两个组进行。
化学化工学院、绿色智慧环境学院以及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各专业2015-2017级的所有学生可参加专业组的比赛;化学化工学院、绿色智慧环境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各专业2018级学生和全校其他专业各年级的学生可参加非专业组比赛。
三、竞赛内容与要求
(一)专业组
本次竞赛分为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预赛为笔试,决赛为实验操作。
1.笔试:笔试采用百分制,取前50名选手进入第二阶段的实验操作竞赛。
2.实验操作竞赛:取得决赛资格的选手,两人一小组自由组合,共25组,以小组形式参赛。竞赛内容为无机及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的相关实验,主要考察学生正确规范使用仪器和药品(20分),正确操作过程(30分),取得正确的实验数据或结论(30分),正确记录、处理数据和表达实验结果(20分),该成绩用于确定学生竞赛名次和等级。竞赛时间为2小时。
(二)非专业组
竞赛预赛、决赛一起进行,只参加笔试,竞赛内容为中学化学及其实验、化学与社会、化学与环境、化学与生活等有关化学科普性质的内容。
四、竞赛时间安排
(一)2019年4月8日—4月12日为报名时间。学生以院(系)为单位组织报名。报名具体事宜由化学化工学院团总支办公室负责,联系人:赵艳杰,联系电话:72792171,电子邮箱: fsyhhx2005@126.com。请各院(系)于4月12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计将报名表(见附件)发送到以上邮箱。。
(二)2019年4月18日晚上19点-21点举行笔试,比赛地点另行通知。
(三)2019年4月27日现场实验操作竞赛,比赛地点:李渡校区化学实验教学中心。(具体实验室另行通知)
(四)2019年4月30日前公布竞赛结果。
五、竞赛规则
(一)参赛学生应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经查验无误,方准参加竞赛。
(二)参赛学生应在规定的笔试或实验开始时间前15分钟入场,迟到逾15分钟以上者不得入场,竞赛开始后30分钟内不得离场,强行入场或离场者,以弃权处理。
(三)实验前应先按所列仪器、药品、名称、数量一一点清,如有缺损应立即举手请相关人员处理。
(四)参赛学生不得在竞赛场内高声喧哗或随意走动,更不得互相交谈,不得窃视他人试卷或实验报告,否则扣其竞赛总分10分。
(五)中途离场者不得将试题或实验报告携出考场外。
(六)实验竞赛结束后,参赛者须将实验器具清洗归位,如有破损应向工作委员会人员报告。
(七)参赛人员除遵守以上规则外,还必须遵守《长江师范学院考场规则》。
六、竞赛评分细则(另行规定)
七、奖励
(一)专业组:以个人进行奖励,设置一、二、三等奖。
一等奖:6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4名
(二)非专业组:以个人进行奖励,设置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 三等奖:7名,优秀奖:5名
以上各种奖项均颁发荣誉证书。
八、竞赛相关事宜
(一)本规则未尽事宜,由竞赛组委会修正或补充。
(二)本规则解释权属竞赛组委会。
附件:长江师范学院第十届化学竞赛报名表
长江师范学院 教务处
长江师范学院 化学化工学院
二○一九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