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版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编订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20-05-11浏览次数:4023

各教学院(部):

201912月教务处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编写工作交叉检查的通知》精神,开展了2019版人才培养方案本科课程教学大纲检查工作,在检查中发现部分学院、专业没有按时完成2019版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编写,且部分课程教学大纲编写质量不高,须进一步修改完善。为更好落实2019版人才培养方案,推进学校学分制改革和专业认证工作顺利开展,夯实课程作为保障和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基础性要素的指导地位和作用,以课程建设促进专业建设,根据2020年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19版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制订的后续检查与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课程

2019版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辖全部课程(含通识教育课程、群平台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专业拓展课程、专业实践教学课程等);马克思主义学院、大学外语教学科研部、教师教育学院等教学院(部)开设的通识教育必修课程、选修课程。

二、检查时间

2020615日——2020624日,各教学院(部)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检查方式

教务处组织并委托由学校教学督导代表、已通过认证专业系主任、教育教学研究专家、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组成工作检查小组,采取完成度核查和完成质量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院部、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编订情况进行工作检查。除马克思主义学院、大学外语教学科研部以院部为单位外,其他教学院本次工作检查以专业为单位。在检查当日,各教学院(部)分专业向工作检查组提供带目录的完整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电子文档11份、纸质文档13份。

工作完成度以2019版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列全部课程数(包括通识教育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专业拓展课程、专业实践教学课程等)为分母,以实际完成教学大纲课程数为分子计算百分比所得。

工作完成质量由工作检查小组从专业基础、核心、拓展、实践类课程中随机抽取10门课程教学大纲进行质量分析,分别判定优、良、合格、不合格等级,综合10门课程整体情况评定。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大学外语教学科研部按实际开设的通识教育必修课、选修课门数进行教学大纲的工作完成度和完成质量检查。

四、考核等级评定方式

1.本次检查原则上要求各院部、专业完成全部课程的教学大纲制(修)订工作,如无特殊原因,没达到100%完成度的院部与专业,考核等级直接评为不合格。

2.工作检查小组对对所抽查的10门课程教学大纲分别评定等级,按优、良、合格、不合格等级分别对应10分、8.5分、7分、4分原则,10门课程得分相加之和计算所得为专业工作质量分。马克思主义学院、大学外语教学科研部按实际检查课程门数评定等级对应的得分相加,再乘以10/实际课程门数作为院部工作的质量分。

3.本次工作检查考核不设等级比例,在完成度为100%基础上,工作质量分为90分及以上的院部或专业为优,75-89分之间的院部或专业为良好、6074之间的院部或专业为合格,60分以下的院部或专业为不合格。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益求精。课程为专业人才培养的基石、专业特色和内涵建设的抓手,教学大纲为课程实施的纲领性文件,各教学院(部)需高度重视课程教学大纲编订和实施工作,充分论证,反复完善,保证教学大纲做到系统性、学生主体性、科学性、可行性、对接行业产业发展需要等原则的统一,并在课程教学实施中严格遵行。本次检查工作评定等级结果将作为各教学院(部)年度教学工作考核指标计分,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院部或专业下半年须再次接受检查。

2.明确主体,分工协作。承担公共课教学的教学院(部)须完成相应课程的教学大纲制订工作,并及时将其提交至各相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有此门课程的专业。委托非本教学院(部)教师承担授课任务的非公共课程,由委托教学院(部)主动与授课教师协商一致,确定教学大纲制订主体,按时保质完成课程教学大纲工作。

3.精简程序,讲求实效。本次检查考核不做现场口头或书面汇报和反馈,尽可能减少检查工作对各院部正常工作秩序的影响。考核成绩坚持结果导向,不将组织、协调等工作环节开展情况纳入成绩评定指标,检查考核结果及反馈意见将以工作纪要方式及时公布。

相关工作及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研教改科,联系方式:胡俊飞、曹秀娟;联系电话:72790060


                                           

                                          教务处

                                      20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