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与山东科技大学联合培养 “卓越工程师”项目学生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20-05-09浏览次数:1893


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文件


(长师院教 〔2020〕13号)



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选拔与山东科技大学联合培养 “卓越工程师”项目学生的通知


  

各教学院:

根据《长江师范学院 山东科技大学联合培养“卓越工程师”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学校与山东科技大学试行“1+2+1”的合作办学模式,联合培养“卓越工程师”。为有序开展2020年“卓越工程师”项目学生选拔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长江师范学院与山东科技大学联合培养“卓越工程师”学生选拔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选拔实施办法的制定,审查学生申请,确定选拔学生,对选拔工作重大问题进行指导和决策。

  长:杨双、向小川

副组长:李柳柏、盛全生

  员:董顺伟、汤鹏主、彭程、黄世权、李松柏、徐建华、何仁琪、汪时机、汪建华。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负责具体事务。

相关学院成立“卓越工程师”学生选拔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学院党政负责人任组长,学院班子成员、相关专业负责人、辅导员、教学秘书等为成员。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宣传项目方案,指导学生填写申请表,初审学生申请。

二、选拔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

2.德、智、体全面衡量

3.学生自愿

三、选拔对象和名额

全校2019级材料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设计、机器人工程、土木工程、生物工程共10个本科专业,选拔学生数80名,各专业分配人数见各专业选拔人数名额表(附件2)。

四、选拔学生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记录。

2.成绩优秀,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成绩排名本专业前40%,无考核不合格课程。《高等数学》《大学英语》成绩在70分以上。

3.身体健康。

五、选拔流程

1.宣传动员(520日前)通过微信、QQ群等多种形式与媒体向学生广泛宣传动员。

2.学生申请(525日前)。学生征求家长同意后填写《长江师范学院 山东科技大学联合培养“卓越工程师”项目申请表》(附件3),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交所在学院初审。

3.学院初审(62日前)。学院汇总学生申请(附件4),结合选拔条件,审核学生材料,初步审查学生资格,将审查结果及推荐意见院内公示后报教务处。

4.学校审定(610日前)。教务处汇总各学院初审情况,复核学生申请材料,综合衡量学生德、智、体等方面,确定选拔人员,报学校审定。

5.公示发文(616日前)。公示无异议后发文确定。

 

六、其他事项

1.对于科技创新成绩优秀、工程实践能力突出的学生,优先选拔。

2.各学院要制定可操作的选拔方案,在学生中组织召开宣讲会,全面解读《长江师范学院 山东科技大学联合培养“卓越工程师”项目实施方案》。

特此通知

 

附件:

1.长江师范学院 山东科技大学联合培养“卓越工程师”项目实施方案

2.各专业选拔人数名额表

3.长江师范学院 山东科技大学联合培养“卓越工程师”项目申请表

4.长江师范学院 山东科技大学联合培养“卓越工程师”学生申请汇总表

长江师范学院关于选拔与山东科技大学联合培养“卓越工程师”项目学生的通知-2020.zip

 

 

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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