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9〕11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少数民族学生的报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是重庆籍少数民族学生,非重庆籍考生回原籍省教育厅办理相关手续。
二、报考材料
(一)考生须认真填写《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式三份。
(二)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含家庭所有成员)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户口和身份证已变更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迁入证明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迁出证明。
(三)提供学生学籍证明(附件5)和生源地证明(到学校致远楼档案室查询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复印室复印)材料。
三、材料报送
各教学院必须在10月9日下班前将下列材料统一收齐后报教务处实践科,由学校于10日统一到市教委办理手续,领取验证码。
(一)《长江师范学院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电子文档(614116643@qq.com)。
(二)考生报考材料的全部纸质材料。
四、工作要求
考研工作是我校“新师范”“新工科”建设的重要品牌,各教学院要高度重视,全力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指定专人自始至终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认真组织有意向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计划的学生按要求积极报考。
附件:
1.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
2.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名额分配表
3.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4.长江师范学院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
5.长江师范学院学生学籍证明
6.生源地证明
长江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报考工作的通知.zip
教务处
2019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