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及实践教学中心: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8-2019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27号)和市教委《转发教育部高教司关于报送2018-2019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2018-2019学年我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教学院(部)及实验教学中心高度重视,组织有关人员利用好暑假,认真学习,准确理解每项统计数据的内涵,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填报,加强数据审核,于2019年9月10日前准确上报数据,确保统计质量。
2、本次实验室信息统计要求真实反映2018-2019学年(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的实验室相关信息,每个数据表应填写完整,严格按《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填报说明》要求填写。
3、基表四中的数据作为核对各学院实验室使用率及用房面积的重要依据。各相关学院(实践教学中心)认真填写,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4、请各学院于7月5日前上报本次工作主管院长及联系人名单,报送教务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公室。
各学院可参照去年的数据进行更新(特别是基表四中实验项目的填报),特别注意实验编号一经确定不能随意更改。请各学院务必认真完成。
教务处联系人:郭红力,电话:72790133
资产处联系人:汪大清,电话:72792269
特此通知!
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9年7月2日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8-2019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27号)
附件2:市教委《转发教育部高教司关于报送2018-2019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8-2019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pdf
附件2: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8-2019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