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暨市级教改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19-02-27浏览次数:4417


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文件


(长师院教 〔2019〕7号)



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开展2019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

市级教改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为贯彻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院校本科教育工作会和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学校四个一流建设计划,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育内涵建设,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育优秀教育教学成果,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渝教办函〔201937号),决定启动2019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暨市级教改项目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立项及推荐方式

本次采取统一申报,统一评选,分类立项的方式进行,符合要求的申报项目立项为校级教改项目,并从本次申报的项目中择优推荐市级教改项目。

二、申报范围

项目选题依据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院校本科教育工作会和全市教育大会以及学校开学工作会精神,同时立足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实际,主要聚焦(但不限于):

1.根据《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大重点项目选题指南》(附件1)《长江师范学院“十三五”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结合教学院(部)工作实际,确定具体研究项目名称。

2.立足于破解当前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确定选题。

3.2019年之前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含未结题的项目),如有重大创新,可以参与本次市级教改项目遴选。

三、申报条件

1.校级项目申请人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同时具有较丰富的教学改革与实践经验,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能力。重点项目的申请人还应有三年以上教学或教学管理经验。

2.市级项目申请人一般应是承担过校级及以上高等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其中重大项目主持人须具有正高级职称。

3.每位申请人限报1项,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同时参与2个教改项目。

四、进度安排

1.个人申报(320日前)。教师根据项目申报指南确定选题,参考《重庆市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评分指标》(附件3),填写《长江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4),320日前交所在教学院(部)。

2.教学院(部)评审推荐(325日前)。各教学院(部)根据学校要求对项目进行初审,并于325日前将申报书和申报汇总表(附件5)(纸质申报书一式3份、汇总表一式1份)交教务处教研教改科,电子文档发送至jgb05@163.com(邮件名为教学院部名+2019年教改项目申报)。

3.学校评审(410日左右)。教务处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报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审定,经公示后发文公布。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统一组织。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是推动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抓手,对于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推动学校转型发展、加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教学院(部)应高度重视,要认真组织研判,筛选出有特色、有针对性且预期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都较高的项目予以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2.系统谋划,打造精品。各教学院(部)要以教改项目申报为契机,凝炼本单位教育教学改革的主攻方向,集中精力打造精品,为培育教学成果奠定坚实的基础。学校鼓励教师跨专业、跨学科、跨部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的联合研究。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大重点项目选题指南(2019年)

2.长江师范学院“十三五”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指南

3.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评分指标

4.长江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

5.长江师范学院2019年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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